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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| 单位简介 | 主要职责 | 机构设置 | 制度公示 |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
| 单位简介 |
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方针、政策,研究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规、规章和制度。
主管全市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、核发有关证照、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,依法监督检查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。
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,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、维护市场交易秩序;统一查处全市性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;组织开展全省性的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。
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,查处经济合同中的违法行为,确认无效合同、仲裁合同纠纷。
负责全市商标监督管理工作,查处商标侵权行为,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;认定全市著名商标,指导商标代理机构活动。
监督管理消费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,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、文化等市场;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和市场布局规划,开展各类交易市场登记工作。
指导市个体劳动者协会、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;研究制定全市个体、私营经济发展政策及相关的法规、规章;依法监督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,规范其经营行为,引导个体、私营经济健康发展。
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、指导广告的发展。
配合市组织部门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进行考核、配备,组织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;检查、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队伍建设。
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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